各单位、各部门:
在学校机构改革、干部调整之际,为确保档案的齐全、完整、安全和档案工作的正常、有序、平稳开展,现将做好档案工作交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机构改革、干部调整后档案、工作资料交接是保持各单位、各部门工作有序衔接和顺利运行的前提,是确保各单位、各部门档案完整、齐全、安全的重要保证,是推进学校档案工作乃至其他工作延续性、稳定性的重要保障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,在干部离任前认真细致做好档案、工作资料的交接工作。
二、各级各类离任干部要认真做好任期档案、工作资料交接工作。离任干部任期档案、工作资料交接内容包括:任期内所负责的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档案、工作资料,包括已完成工作所形成的资料,如单位、部门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和总结、工作文件、重要报告,重大项目、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产生的文件、资料等;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资料;工作中形成的、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,以及图书、音像、图片、印章、电子等档案材料;人、财、物的各种统计数据、报表等数据资料。离任干部要认真梳理,列出移交清单,未办结的要向接任干部移交,已办结的要向原所在部门档案管理员整体交接交办,确保各类档案积累的延续性。
三、撤并单位、部门档案由撤并前单位、部门负责将原单位、原部门档案整体移交档案馆,责任人为撤并前单位、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。
四、档案工作已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,各单位、各部门档案工作将与单位、部门和干部年终考核及干部试用期考核挂钩。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领导、指导本单位、本部门相关人员做好档案交接工作,因交接工作不认真、不细致而导致档案资料损毁、灭失等后果的,将视情节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。
档案馆
2023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