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27号令)、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(GB/T11821-2002)、《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》(DA/T50-2014),甘肃省委办公厅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甘肃省重大活动(事件)声像档案管理办法》(省委办发〔2002〕84号)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归档原则
1.凡是在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工作活动过程,具有保存、利用价值的各种声像载体(照片、底片、幻灯片、投影反转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磁盘、光盘等)和配套文字材料,均属声像档案材料。
2.声像档案的主体是声像载体材料。声像载体材料的记录反映形式以及制作方法,利用方式均和纸质载体不同,必须遵循声像载体的特点和规律,进行特殊整理和特殊管理。
3.声像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,便于开放利用。声像档案形成数量大、利用率高的部门,经批准可设分室,在业务上接受校档案馆的指导。
4.声像档案工作必须纳入学校党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外事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,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,实行制作工作和建档工作同步管理。即制作人员接受任务与接受声像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。
5.要努力实现声像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方向转变,并逐步采用计算机管理手段,大力开发声像档案信息资源,为提高本校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水平服务。
6.声像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应列入学校的发展计划,在经费、库房、设备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条件上予以保证。
7.形成声像档案的各部门,要按归档要求,努力做好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。
二、归档范围
(一)领导活动类
1.上级各级领导人来校视察工作所形成的声像材料
2.本校领导人在任期间的工作照,出访、参加重要会议等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3.知名人士来校参观、视察形成的声像材料
4.本校授予校外人员名誉职务、称号的声像材料
(二)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类
1.本校历届党代会、教代会、工代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等重大会议的开幕式、闭幕式,会议代表、领导讲话形成的声像材料
2.本校校庆、教师节等重大纪念、庆祝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3.兄弟院校代表团来校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4.更名揭牌、机构成立仪式形成的声像材料
5.其它有关党政活动中所形成的有重要意义的声像材料
(三)统战、宣传类
1.民主党派重要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2.重要宣传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3.记者来访形成的声像材料
(四)获奖类
1.出席省、市的先进集体、个人等获奖的声像材料
2.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获奖的声像材料
3.在教学活动中获地市以上奖励的声像材料
4.在科研、科技开发、校办企业方面获奖的声像材料
(五)教学活动类
1.开学及毕业典礼,领导、来宾讲话、师生代表发言等活动场面的声像材料
2.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、教授、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形成的声像材料
3.本校知名教授、专家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
4.优秀毕业生答辩形成的声像材料
5.学生参加实习、社会实践、社会调查及各种竞赛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6.历届毕业生的毕业合影照片,优秀毕业生照片
7.其它有关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重要意义的声像材料
(六)科研学术类
1.重大科研课题评审、鉴定会场面的声像材料
2.本校举办的国际性、全国性和省级学术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。本校学术年会开幕式、闭幕式,大会发言、著名学者报告等声像材料
3.国内外著名教授、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的声像材料
4.参加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展览的声像材料
5.学生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声像材料
(七)外事活动类
1.外国友人、各种代表团来校参观访问及赠送礼品的声像材料
2.与国外学校签订协议、备忘录、合同的全过程的声像材料
3.外籍教师在校教学、生活的声像材料
4.本校派出国外进行友好访问、考察、进修、留学等所获得的声像材料
(八)校园建设类
1.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园环境材料。包括:校门、大楼、校牌等建筑物和校园风光照片、录像等声像材料
2.学校各个时期的的各项基建工程开工、奠基、落成典礼所形成的声像材料
3.记录校园重大事件、重大事故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声像材料
(九)文体活动类
1.历届运动会的开幕式、闭幕式、运动员比赛的精彩场面和破本校纪录所形成的声像材料
2.各运动队参加省、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全体代表合影、破纪录、获奖等声像材料
3.大型文艺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
4.学生军训形成的声像材料
5.外单位来校的比赛、表演形成的声像材料
6.学校举办的书画、摄影、图片等展览形成的声像材料
7.各种文艺团体来校演出和本校文艺团体演出形成的声像材料
(十)产品、仪器设备类
1.本校研制、试制、生产的产品样照及使用情况的场面声像材料
2.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重大仪器设备的样照和安装调试运行照
(十一)人物类
1.历任党委书记、校长及名人的声像材料
2.国内外知名校友返校活动、捐赠仪式等的声像材料
三、立卷与归档流程
(一)形成积累
1.宣传部新闻中心等声像材料形成部门,均为立卷单位,分工归口立卷。
2.声像项目负责人、编导和其他制作人员,要按分工认真作好制作记录,整个工作结束后,按归档要求向本单位专(兼)职档案员移送全套案本。
3.各单位专(兼)职档案员对收集上来的声像载体材料,按规定程序进行系统整理后向档案馆移交。
(二)声像档案的整理
1.照片的整理
(1)挑选照片。由于数码相机的普及,各立卷单位在每次重要活动、会议过程中通常都会拍摄大量的数码照片。因此,应挑选有代表意义的、反映活动、事件、会议发展过程、结果的照片进行归档,注意归档照片数量的控制。
(2)编制卷内目录
照片特别多时,以“组”为单位编写卷内照片目录;如果照片比较少时,以“张”为单位编写卷内照片目录。目录中各项目填写要求如下:
档号:由档案馆统一填写;
题名:填写每一组(张)照片的标题(按照不同事由以文件夹题名);
摄影者:填写拍摄照片人的姓名;
时间:填写照片的拍摄时间,格式为“年月日”(如20080220);
张数:填写本组照片的数量;
保管期限:依据声像类档案保管期限填写;
参见号:填写与本张照片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形式档案的档号(立卷单位不清楚可以不填);
备注:填写大幅照片另存于其它地方等问题的说明。
(3)编写照片的文字说明。每一张照片根据不同情况写出文字说明,文字说明包括五要素:时间、人物、地点、事由、摄影者。其中“时间”要写全年月日;“人物”要写清姓名、身份和位次;“地点”要具体,必要时说明背景;“事由”要写明照片所反映活动的具体内容;“摄影者”写拍照的个人。其中,毕业生合影照归档时,各学院要按照毕业班级合影照片文字说明格式要求,将说明文字附照片背后,并与照片一起过塑后归档。
(4)上传电子照片及文字说明。所有归档数码照片及文字说明电子版通过登录档案馆网页“档案系统”上传,其上传方式和普通电子文件上传方式一致。单张数码照片文件分辨率应在1280×960像素以上(采用五百万像素以上),数码照片上传前应统一转换为JPEG格式。文件命名及格式如“省委书记X X X 同志来我校视察工作照片.Jpg ”、“省委书记X X X 同志来我校视察工作照片文字说明.doc ”;“河西学院X学院X专业X级X班X届毕业合影.Jpg” 、“河西学院X学院X专业X级X班X届毕业合影文字说明.doc”。
2.录音、录像的整理
(1)刻制光盘。录音、录像应经过简单编辑,并转换成统一的格式刻录在一张或几张光盘上。音频文件一般采用MP3或WAV格式,视频文件采用MPEG2或AVI格式。数据量小于700M时可以采用CD光盘,数据量大时应采用DVD光盘。刻录光盘时应选择“一次性写入”方式。光盘背面应采用油性笔标明光盘的内容。
(2)编制卷内目录
档号:由档案馆统一填写;
题名:应简明概括、准确反映光盘的基本内容(按照不同事由以文件夹题名);
摄录人:填写摄录人的姓名;
摄录时间:填写录音、录像的录制时间,格式为“年月日”(如20080220);
光盘数:本次录音、录像一套所含光盘数;
类别:填写“视频”或“音频”;
播放时间:本次录音、录像的播放时间,单位为分;
制作人:制作光盘的人员姓名;
制作时间:制作光盘的时间;
保管期限:依据声像类档案保管期限填写;
参见号:填写与录音、录像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形式档案的档号(立卷单位不清楚可以不填)。
(3)编写录音、录像的文字说明。归档的每次活动、会议的录音或录像光盘都要写出文字说明,文字说明包括六要素:时间、人物、地点、事由、播放时长、摄录者。其中“时间”要写全年月日;“人物”要写清姓名、身份;“地点”要具体,必要时说明背景;“事由”要写明光盘所反映活动的具体内容;“播放时长”写录音、录像的播放时间;“摄录者”写摄录的个人。
(4)归档要求。每次活动、会议的录音、录像刻录在一张或几张光盘内,不同活动、会议的录音、录像不能刻录在同一张光盘内。光盘内文件命名及格式如“XXXX会议录音.MP3或WAV ”、“ XXXX会议录音文字说明.doc ”;“ XXXX会议视频.MPG或AVI”、“XXXX会议视频文字说明.doc”。
四、归档方法和时间
1.照片以宣传部新闻中心为主,拍摄后应将照片整理齐,写好说明文字,将电子版于每年的6月底前向档案馆归档。
2.毕业生合影照由二级学院负责,拍摄后按照毕业班级合影照片文字说明格式要求,将纸质和电子版整理好在当年的9月底前向档案馆归档。
3.其他部门拍摄的照片,整理后及时交本部门兼职档案员,由兼职档案员在本部门归档时向档案馆归档。
4.录音、录像以宣传部新闻中心为主,在录制后经整理编辑,按要求编制目录和文字说明,刻制光盘后,连同录音、录像带,在每年6月底前向档案馆归档。
5.其他部门形成的录音、录像带,经整理编辑,按要求编制目录和文字说明,刻制光盘后,连同录像、录音带,及时交本部门兼职档案员,由兼职档案员在本部门归档时向档案馆归档。
6.对无拍摄条件部门,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代为拍摄制作的,受委托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拍摄材料据为己有,应移交给主办单位,主办单位应注意资料收集,并整理归档。
五、保管和利用
1.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,应做到防火、防光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高温、防虫等。录音带、录像带应放在专用柜内。
2.定期检查声像档案。录音带、录像带一般每隔半年重绕一次,如发现磁带变形、断裂、磁粉脱落、照片发黄、发霉、变质等现象,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。
3.声像档案未经鉴定和批准,不得私自消磁和涂改。如需复制,除形成部门外应办理批准手续。销毁声像档案,必须由学校档案馆和形成部门提出意见,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。
4.档案馆按照学校档案利用制度,编制有关检索工具,积极提供利用,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。
附件:1.照片档案卷内目录
2.录音、录像(光盘)档案卷内目录
3.照片、录音、录像文字说明(范例)
4.毕业班级合影照片文字说明格式